四氟 发表于 2023-8-24 10:46:56

富顺县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印发《富顺县氟材料应用产业园专项扶持八条政策措施》的通知

近日,富顺县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印发《富顺县氟材料应用产业园专项扶持八条政策措施》的通知,主要内容如下:

对符合四川富顺晨光经开区氟材料应用产业园规划,经论证同意入驻产业园的项目,给予以下8个方面扶持。

一、租房补贴。租赁产业园标准化厂房的,可享受周期为五年的厂房租赁补贴。前两年按实际厂房租金全额补贴,后三年按实际厂房租金的50%进行补贴。

二、购房补贴。企业购买产业园国有标准化厂房的,正常经营前三年年均税收强度达到100-200元/㎡(不含200元/㎡),给予一次性购房款(不含税)5%补贴;正常经营前三年年均税收强度达到200元/㎡及以上的,给予购房款(不含税)10%补贴。

三、装修补贴。对企业装修打造洁净车间给予装修补贴,按照千级、万级、十万级可分别给予最高不超过500元/㎡、400元/㎡、300元/㎡补贴。

四、经营绩效激励。项目在形成销售收入后给予周期为5年的经营绩效激励。第1-2年内,按当年销售总收入的1%给予奖励(额度不超过对地方经济贡献的100%);第3-5年内,按当年销售总收入的1%给予奖励(额度不超过对地方经济贡献的50%)。

五、能源补贴。当年度实际纳税200元/㎡及以上的企业,当年度工业用电量按0.075元/kw·h进行补贴,最高不超过200万元,补贴年限最长3年。

六、设备购置补贴。购置全新生产性设备500万元(含500万元)以上项目,按实际购置费(不含税)给予不超过15%的补贴,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七、搬迁补贴。企业搬迁入驻园区的,可按实际搬迁费用(不含税)的80%给予一次性补贴,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八、物流补贴。当年税收强度200元/㎡(含200元/㎡)以上的企业,可按该年度物流费用10%进行补贴,每户每年最高补贴100万元,补贴年限最长3年。

对富顺县氟材料应用产业发展具有重大引领带动作用的项目、初创类具有较好市场前景的项目或上市公司、世界500强、中国500强、行业30强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外资企业投资项目等,可采取“一事一议”等方式给予专项扶持政策。

符合本政策措施的同一项目、同一事项,省、市、县有更优惠政策和条件的,按照就高不就低原则不重复执行。

本政策措施自印发之日起30日后实施,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日止。本政策措施执行期间,内容有与新出台的法律法规、上级政策文件相冲突的,以法律法规、上级政策文件为准。

本政策措施解释权归富顺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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