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邦化工氟化盐项目发布环评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规定,建设单位应当在确定了承担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后7日内,向公众公告相关环评信息。从《德兴市九邦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年产氟硼酸钾、氟钛酸钾等40000吨氟化盐项目环评信息第一次公告》获悉,该项目基本情况如下:项目名称:年产氟硼酸钾、氟钛酸钾等40000吨氟化盐项目
建设单位:德兴市九邦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地点: 香屯硫化工业园区
建设性质:扩建
建设规模:总投资20000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8000万元。新建年产10000吨氟硼酸钾、15000吨氟钛酸钾、2000吨氟硅酸钾、2000吨氟锆酸钾、4000吨氟氢化钾、5000吨氟化钠、2000吨氟化钡生产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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