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天来了 发表于 2014-7-7 19:51:11

乳源东阳光聚四氟乙烯和聚全氟乙丙烯新建项目公示

  原标题:关于乳源东阳光氟树脂有限公司聚四氟乙烯和聚全氟乙丙烯新建项目使用二氟一氯甲烷(HCFC-22)的公示

  根据《消耗臭氧层物质管理条例》和《关于严格控制新建使用含氢氯氟烃生产设施的通知》(环办121号)的相关规定,关于乳源东阳光氟树脂有限公司提交了聚四氟乙烯和聚全氟乙丙烯新建项目使用二氟一氯甲烷(HCFC-22)作为原料相关材料,原料来源外购,经审查资料符合有关要求。

  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接受公众监督,现将该单位建设的项目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间,我部接受公众来电、来信、来访,对所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

  公示时间:2014年7月2日至7月8日。

  公示期间设立如下举报电话和信箱:

  电话:010-82268913、82268926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后英房胡同5号

  邮政编码:100035

  二〇一四年七月二日

  附件:

  1项目备案审查明细表

  2申请书

  3承诺书

  4环境守法证明

  附件1:

  项目备案审查明细表

序号单位名称单位地址所属省市事项涉及技改项目原料来源
1乳源东阳光氟树脂有限公司广东省韶关市乳源县开发区氯碱特色产业园内广东省韶关市生产过程中使用HCFC-22作为化工生产原料,HCFC-22使用量约为34200吨/年。新建年产1.15万吨聚四氟乙烯、0.5万吨聚全氟乙丙烯项目外购于国家规定资格的合格的生产企业或经销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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