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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 不粘锅不宜烹调肉类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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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09-4-26 18:08:1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不粘锅涂层的主要成分是聚四氟乙烯,它有一个先天缺陷,就是结合强度不高,不能完全覆盖在不粘锅表面,致使部分金属层裸露在外。而肉类等酸性物质会腐蚀金属,裸露部分一旦被腐蚀就会膨胀,从而导致涂层脱落,被人误食会危害健康。其次,像炒肉丝这样的菜,锅内温度至少也在300qC一500qC之间,加上肉类食品本身含油比例很高,温度容易迅速升高,使锅表面附着的涂层释放出有毒物质。
       除了不能烹调肉类,不粘锅也不能制作蛋、白糖、大米等酸性食物。另外,像番茄、柠檬、草莓、山楂、菠萝等酸味食物,也不宜使用不粘锅。
       使用不粘锅烹调时,还应该注意温度不宜过高,尤其切忌干烧;最好使用竹制器具进行翻炒,以免刮伤锅体,破坏涂层。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09-4-27 16:49:19 | 显示全部楼层
有点想不通的是:四氟制品要在温度375度以上时,才能挥发为毒性汽体。食品入口时,温度早以下降,应该问题不大吧?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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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09-5-5 14:25:35 | 显示全部楼层
毒气进入肉体,一起吃进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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