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单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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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镇江春环密封件集团有限公司在扬中市238省道东侧、团结港以南征地45亩,将厂区搬迁至该地,实施聚四氟乙烯制品升级扩能项目。项目总投资13500万元。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营运期环境影响:废气、噪声、废水、固废等。 营运期措施: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废水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排入八桥污水处理厂;四氟加料粉尘无组织排放,设置50米卫生防护距离;对噪声源采取隔声减震措施,并合理布局噪声设备,确保噪声达标排放;生产边角料外售利用,生活垃圾集中后由环卫部门清运。 |
| 对项目北侧两户居民进行了公众参与调查,两户居民均持支持态度。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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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